第四十四章 鹦鹉?
两人又寒暄几句,李云便独自离开。
而赢彻和高渐离,则回了客房。
“这李云,还挺客气!”
赢彻一进屋,看着崭新的床铺,还有桌上的饭菜,不禁暗暗感慨。
“公子,先吃点饭吧。”
赢彻摇了摇头,便直接躺在了床上。
“你先吃吧,我再想想这个案子。”
良久,赢彻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凶手到底有怎样的神通,竟不留一丝痕迹,便进入书斋杀人!
“公子,会不是修者干的?”
高渐离扒了一口饭,含糊着说道。
“我起初也是有些怀疑,只是书斋中并无灵气残留!再者,郑恩一个残废,修者杀他哪需这般繁琐。”
言罢,赢彻一手拿起带血槽的竹签,一手又拿着手帕闻了闻。
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赢彻整夜未睡,拿着竹签,便思索白天郑家人的表现。
突然,赢彻脑中灵光一现,随后,便从床上一蹦而起。
出了县衙,便直奔郑家。
“林公子!”
半路,赢彻遇见了办事的李云。
“去郑家!有线索了!”
赢彻破案心切,也没多言。
“什么!林公子你等等我!”
李云闻言,也是急忙跟了上去。
于是,街上便出现了一道奇特的风景。
赢彻在前面跑,后面跟着高渐离。
而高渐离后面则跟了县太爷和一众衙役。
“他们都在跑什么?走跟上去看看!”
一众百姓也是好事之人,便也跟风的拥了上去。
等到了郑家,外面已经围了一群百姓。
李云气喘吁吁的擦了擦汗,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林公子,你耐力真强!”
“眼下围了这么多百姓,我们要是破不了案,可就丢人了!”
“嘿嘿,要背锅,也是你个县太爷的锅!”
赢彻咧嘴一笑,开玩笑道。
而李云则指着赢彻,假意数落。
“两位大人,案情进展如何?”
“走,去你父亲书斋,边喝茶边聊,没看我们跑得气喘吁吁的吗?”
说完,赢彻和李云便一前一后,去了后院书斋。
而郑焱也是不敢怠慢,急忙上茶。
进了书斋,赢彻扫了一眼,发现里面陈设并无改变,只是郑恩的尸体被清理走了。
随后,赢彻便自顾自的坐在了书桌前,双目紧闭。
脑海中,赢彻开始模拟案发时的景象。
深夜,书斋门窗紧闭,郑恩在书桌前读书。
正当他读的正酣,突然一枚暗器从左边射来。
直直的没入太阳穴中!
郑恩瞬间毙命。
想到这,赢彻一个激灵,睁开眼来。
转头,看向窗户,只见窗外不远的树上,悬着一个挂鸟笼的钩子。
一众人看着赢彻,不禁有些费解。
“林公子,你这是在干什么?”
而赢彻没有回答,只是死死地盯着郑焱的眼睛。
赢彻眼神犀利,双目孔武有力,顿时让郑焱有些后背发毛,身上汗毛矗立。
片刻之后,赢彻才淡淡说道:“凶手,抓住了!”
“什么!是谁!”
李云最是兴奋,直直的从椅子上站起。
可下一秒,赢彻的回答,便一下子让他泄气。
“凶手,便是贵府所养的鹦鹉!”
众人闻言,皆是相互对视。
“大人,你这是寻我们开心呢!”
“这鹦鹉不过是一只畜生罢了,连手都没有,怎能杀人?”
郑焱讪讪笑道。
而屋外的白百姓也是跟着言语。
“就这?先前在街上断案,我以为他有多神呢?”
“是啊,这不是瞎说呢吗?一只鸟能杀人,母猪都能上树了!”
“别在这丢人了,赶紧走吧,郑恩头七都没过,小心他来找你!”
……
李云也是眉头紧皱。
甚至开始思考,是不是自已看走眼了。
赢彻也不在乎,反而微微一笑道。
“没错,就是这畜生杀害了郑恩!”
“畜生这玩意,可不好养啊,你好吃好喝待他,说不定哪天,他还能回头砍你一刀!”
“相信在座各位都看过算命半仙,驱使鹦鹉衔牌,给人测姻缘,测吉凶!”
“而这,都是那所谓的半仙对鹦鹉进行的训练罢了!”
赢彻莞尔一笑,接着说道。
“有这么一个人,他养了一只鹦鹉,每日训练鹦鹉,可训练的内容不是衔牌,而是教会它口令,让鹦鹉得到口令后触发机关!”
“这口令有很多,比如,一二三!”
听到这,郑焱心中是咯噔一下。
“待到时机成熟,那人念出口令,鹦鹉便开动机关,射出暗箭,使目标一击毙命!”
“这暗箭也很多,比如,带血槽的竹签!”
说着,赢彻还拿出竹签,在众人眼前晃了一晃。
听到这,大家已经幡然醒悟。
李云更是给捕快使眼色,随时准备逮捕郑焱。
而郑焱这边早已吓破了胆,搭了个头,脸色毫无气色。
“大胆郑焱!还不快快伏法!”
郑焱本就没了心气,被李云一喝,直接跪倒在地,将所有事情全都招认。
“大人,我实属有些不解,我做的如此隐秘,怎会被你发现呢?”
郑焱所问,也是在场众人的疑惑。
赢彻起身,微微一笑,便侃侃道来。
“那杀人的竹签,本是暗器,而暗器自然得有人催动!”
“可经过我们侦查,这书斋中门窗紧闭,一无他人进出痕迹,二来也无暗道!”
“因此,我便断定,这杀人的机关,定然藏在室内!”
顿了顿,赢彻接着说道。
“只是,这时我还是有些困惑,这操控暗器的到底是谁?”
“直到我和李大人,离开书斋时!忽然便听到鹦鹉的叫声!”
“可你当时解释说,是因为你好赌,总说一二三,才被鹦鹉学舌,只是……”
赢彻还没接着说,李云便恍然大悟。
“只是你母亲说你品行优异,只爱吟诗作画!”
“这便说明!你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