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沈南璆为啥不找张潜找高仪?
以沈南璆的身份,办的案子能小的了吗,谁知道张潜会不会牵涉其中?就是说沈南璆是奉了武则天的命令,专门来查办张潜的,那也不是不可能!
现在可好,因为崔耕的一时冲动,把沈南璆逛迷楼的事儿给公之于众了。武则天暴怒之下会有什么反应,那还真不好说!
就算女皇陛下英明神武,谁知道这位沈御医是什么脾气秉性?
到时候他记恨上了大伙,枕头风一吹……好吧,不用吹枕头风,恐怕让稍微一示意,就有的是人想为他出气!
这可怎么办?
“沈御医刚才的身手实在高明啊,刚才真是让下官大开眼界!”
“不光身手好,沈御医长得也好啊,鼻直口阔剑眉星目,鼻如悬胆,唇若涂朱,简直能与古之潘安宋玉相媲美!”
“你们都小瞧了沈御医了,关键是人家的风度和气质,玉树临风,温文尔雅。我就敢说,古往今来没一个男人能比得上。就这等人物,怎么可能是骗子呢?崔县令,你实在是太莽撞了!”
最后这句话,真是一言点醒了梦中人。
光拍马屁管什么用啊?现在最重要的,是祸水东引,让沈南璆找着发泄的目标。
一时间,人们围绕着崔耕,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轰炸,将其贬得一无是处。
尤其是高仪,可算是逮着理了,高声训斥道:“崔二郎,本官刚才好言好语地相劝,你就是不听。现在傻眼了吧?还不快快给沈御医磕上几百个响头,赔礼道歉。”
“啊,不!”
沈南璆微微一摆手,道:“让本官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岂是磕几个头能解决的?崔县令,你要是真有心赔礼,就赔本官黄金万两。”
黄金万两,不过价值十万贯钱,这笔钱对于别人来说是天文数字,但对于崔耕来说,也就是咬咬牙的事儿。
他差点张嘴应了下来。
可不等张嘴,沈南璆又说话了,道:“本官不能在扬州久留,明日一早就走。所以,这万两黄金必须在今夜筹措完毕。若是误了时辰,你这礼也就不用赔了!”
崔耕为难道:“沈御医这么说,就有些强人所难了。如今天色已晚,本官去哪筹措那么多黄金?不如您说个地点,崔某改日给您派人送上门去?”
“强人所难?”
沈南璆走上前来,拍了拍崔耕的脸颊,阴阳怪气道:“本官不强人所难,又怎能出心中这胸中一口恶气呢?崔二郎,你别忘了长安城的那场官司!是乖乖筹措金子,还是抄家灭族,你自已选吧。”
“要黄金?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倏地,大厅内有一声咒骂。说
话的不是崔耕,而是李涯!
对,就是与崔湜、郑愔合称青~楼三公子,江都县尉雍光的女婿——李涯。
李涯只富不贵,在这种场合里,就是个敬陪末座的份儿。
所以,自从进来到现在,一直保持低调,没怎么吱声。
但现在,他却气势汹汹地站到了沈南璆的面前,指着对方的鼻子叫道:“小子,你个王八蛋,你还认得你家李爷爷吗?”
敢对女皇陛下的男宠自称爷爷?李涯这胆儿也忒肥了。
在场诸人不由得纷纷目瞪口呆,暗忖,这李涯不会是得了失心疯,没事作死着玩吧?
第298章 无心插柳事
沈南璆被李涯劈头盖脸一阵骂,骂得有点懵圈儿,“你……你是何人?竟敢对本官无礼!”
“居然不认得我了?”李涯的肺好悬没气炸了,“你爷爷我叫李涯,有印象没?”
“……”沈南璆还是一脸茫然。
“我爹人称李百万!”李涯道。
“……”
“你爷爷我十年前住在通明坊专诸巷!”
“……”
最后,李涯实在没办法了,无比羞耻地叫道:“你爷爷我十年前有个绰号,叫‘赛专诸似孟尝玉面美郎君’!想起来了没?”
“我想起了来了,你就是那个傻逼……啊,不好!”
沈南璆脸色大变,身形一晃,分开人群,跳窗而逃!
当当当~~
窗外又响起了阵阵兵刃交接之声!
原来是迷楼之主赵平安见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早就安排下人手,在窗户旁边防着了。
沈南璆刚一出去,就中了赵平安的埋伏,等到封常清和雍光赶到时,趁势将沈南璆擒下!
李涯想起当初的往事,冲上前去,对着沈南璆的脸就是一顿胖揍,边揍边骂道:“我擦尼玛!我擦尼玛!敢骗你家李爷爷,我看你是活腻歪了!今天我非生撕了你不可!”
胖揍一顿之后,犹不解气,李涯冲着沈南璆的脸上又抓有挠,甚至把他的胡子都揪了下来。
嗯?
不对?
望着那扔在地上的几缕长髯,在场之人都愣了。很明显,这胡须是假的!
接下来,可就热闹了。周兴亲自上前,仔细检查。发现沈南璆的头发也是假的,眼睫毛是假的,甚至脸上都是涂了一层特殊的染料。
等把他收拾干净了,简直跟之前判若两人!
连李涯都大吃了一惊,道:“你究竟是谁?”
周兴狞笑道:“这等易容之法,连周某人都是前所未见。再加上这身好功夫,可以肯定,他身上的案子少不了!没关系,咱们慢慢来,我手底下的十八般奇怪刑具,一定能将他的嘴撬开!”
“不用撬,已经开了。”那人面色惨兮兮,“当初邱奉云都只是坚持了不到一刻钟,在下的骨头哪有邱奉云硬。你们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吧。”
崔耕的脸色微微一变,道:“连邱奉云都知道,说吧,你到底是谁?”
“这个……”那人再次往四下里看了一眼,道:“为了崔县令着想,还请摒去左右。”
“不用了,有什么话,咱们到县衙里说。”
趁着现在还没到二更天,并未开始宵禁,崔耕带着所谓的“沈南璆”,回了县衙,连夜问案。
这人倒也光棍,周兴连刑具都没上,他便直接招了:“我就是蒋发,崔县令想必已经找我很久了吧?”
蒋发?
这个名字崔耕太有印象了。
就是此人伪造了书信,让崔日昌拿着这封书信,陷害了崔元综。
当时自已也让周兴以及李善查访此人,只是这个蒋发真的来无影去无踪。
除了他缺钱的时候,会主动现身为丽竞门做事之外。其他时候,就完全销声匿迹,简直毫无线索。
直到现在崔耕才明白,原来蒋发不仅擅长字迹造假,还懂得江湖上传说的易容之术。这易容之术绝对不是女人的化妆术,不简单啊,绝活啊。
崔耕马上提审崔日昌,让他确定蒋发的身份。
随后又趁热打铁,向张潜借了一支府兵,将二人打入囚车,运往长安城。
有了那几封足以乱真的荐书,再加上崔日昌和蒋发这两个人证,崔元综能否复相不好说。但是,至少够王弘义这老王八喝一壶的了。
还有最关键的是,有了这个现成的污点,再考虑他的前科,王弘义的话,女皇陛下还能信吗?那么徐敬业的官司上,崔耕就胜算大增!
一切安排妥当,崔耕才想起来李涯在这件事情功不可没,如果没有他,差点让蒋发蒙混过关了。
当即他问李涯,为啥能认得蒋发。
李涯如实交代,十年前,李涯还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浑身散发着一股浓重的中二气息,给自已起了一个绰号“赛专诸似孟尝玉面美郎君。”
每日里幻想着哪天和江湖豪侠们一起,仗剑走天涯。
为了这事儿,他还专门做诗一首:“太行岭上三尺雪,李涯袖中三尺铁。一朝若遇有心人,出门便与妻儿别。”
随着这首诗的传唱,他就被人盯上了。
某天晚上,李涯正在饮酒赏月,忽然,有一腰悬宝剑,头戴斗笠,身着夜行衣的人,翻墙而去、
这人手中拎着一个大布袋,布袋里盛着一件东西,有血迹从布袋里不断渗出。
李涯一看,完美!跟自已心目中的豪侠形象完全相符!
于是乎,赶紧请那人上座。
那人自我介绍,自已刚杀了一个仇家,那布袋里就是仇人的首级。大仇得报,自已非常高兴,又听说了李少侠的侠名,就想和他喝上几杯。
双方开怀畅饮。
等喝的差不多了,那人表示,李公子很对自已的胃口,真想从今以后,就留在李公子身边效力。
不过呢,自已平生有一个大恩人和一个大仇人。如今大仇得报,但是大恩还没来得及报答。
李公子能不能给自已黄金千两,让自已把大恩报了。办好了这事儿以后,自已就无牵无挂,可以为公子终身效力。
李涯一琢磨,这事儿干得过,就偷了家里千两黄金,给了那个所谓的“豪侠”了。
可从那以后,那“豪侠”就再也没回来过。
他实在等不及了,打来那人留下的布袋一看,可是傻眼了——这尼玛是什么狗屁的仇人脑袋啊,分明就是猪头一个!
李涯幼小而纯洁的心灵,受到了成吨的伤害!
这还没完,不久后,李涯偷家里黄金的事发,被老爹李百万狠狠揍了地一顿。
与此同时,他的故事也在扬州城内广为流传,成为了一个大大的笑柄。
从那以后,李涯对所谓的“仗剑走天涯”再也没什么兴趣了。
多少次午夜梦回,那个“豪侠”的脸庞,都会在李涯脑海中出现,直得他牙根都痒痒。
至于蒋发呢?也该他倒霉,再高明的易容术,也是有极大的限制的,蒋发犯的案子多了,他也就变不出啥新花样了。
十年后,他扮“惜花主人”进迷楼,竟然跟当初见李涯的扮相差不多。最关键的是,他早就忘了那个十年前被他骗过的少年郎了!
李涯一看到蒋发,就感觉非常眼熟。在蒋发接近崔耕之时,李涯陡然发现了蒋发脖子上的一颗痣,就认定他是当初骗自已的那个“豪侠”。
误打误撞下,帮崔耕识破了蒋发,立了一大功。
崔耕听后真是哭笑不得,这还真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