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笙寻走出早餐铺子,很快就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脑子里净想着那个镀金的铃铛。
都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
男婊子真是无情又无义啊。
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砸进去,给个铃铛都是镀金的。
去轩雅阁找头牌的心思突然歇了一半,曲笙寻打了个饱嗝,趁着太阳还不是很毒辣,随便找了个屋顶往上一躺,嘴里叼着根草叶发呆。
发呆太久,感觉也不太好,曲笙寻抻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开始打滚,她从东边滚到西边,又从南边滚到北边,平行线滚了一遍,对角线滚了一遍,最后躺在对角线的交点一动不动,继续发呆。
直到太阳晒屁股了,她才叼着发蔫的草叶起身,蹿下房顶后在街上胡乱闲逛。
这一闲逛,又不知不觉走到典当行,那张老头正坐在屋檐下的一个矮凳上,手里拿个烟斗在抽烟,曲笙寻走过去,张老头叫住她:“小姑娘,又来典当东西?”
曲笙寻摇头,问他:“你知道哪卖冰糖葫芦吗?”
张老头笑了:“这大夏天的,你上哪儿买冰糖葫芦去?”
他旁边还有一个矮凳,曲笙寻一屁股坐了上去,翘个二郎腿,恍然大悟,感慨不已:“所以说脑袋还是原装的好。”
她转头看着张老头,房檐的阴影下,这老头的眼睛依然亮的惊人,他的眼珠是透亮的琥珀色,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剔透感,举一个不恰当的比方,曲笙寻觉得穿过这双眼睛的光线能从他后脑勺再射出来。
作为玄机阁的少主,又去玄机阁那地方鬼混过,又天天在金月皇宫到处乱跑,黑眼珠红眼珠紫眼珠曲笙寻都见过。
她也不是一个少见多怪的人,只是因为这老头的眼睛和宋时绥那双眼睛太像,她这几天挺想老宋,总忍不住多看两眼。
张老头笑道:“你这女娃娃挺怪,盯着我一个老头子瞧,我年轻时那会儿风流倜傥,被小姑娘盯着瞧也没什么不对,现在鹤发鸡皮了,被你这样盯着,总觉得奇怪。”
曲笙寻说道:“你人老,但你这双眼睛挺年轻的。”
张老头哈哈大笑起来:“这可是吃饭的家伙事儿,用明目的药护着养着,自然年轻了。”
曲笙寻打了个哈欠,“我知道,天赋异禀嘛,有些人的眼神就是特别好使。”
她朝着张老头挥挥手,“我走了。”
张老头磕了磕烟斗,“干嘛去?”
曲笙寻说道:“鬼混去。”
她到了轩雅阁,想起那镀金铃铛就有点生气,但转念一想,她来这找头牌是为了一个小小的金铃铛吗?
不是。
她只是垂涎头牌饱满的胸大肌和很有弹性的六块腹肌,还有那没有一丝赘肉的公狗腰。
想通了,也就不再给自己找个痛快,曲笙寻哼着小曲,径直朝着头牌的屋子走去。
刚到了门前,里头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曲笙寻眼睛一眨,立刻把耳朵贴到门上,津津有味,聚精会神的听墙角。
头牌小哥正在和别的富婆姐姐在床上滚做一团,隔着一道门,银声浪语,不绝于耳,关键那头牌小哥挺有两下子,很会拿捏鬼混时发音的诀窍。
真是一把适合叫春好嗓子啊。
就是时间有点短,还没听够就结束了。
曲笙寻又觉得没意思,要了一间上房,躺在床上的闭目养神睡午觉。
也许是没有枕着头牌的腹肌,曲笙寻这午觉睡得也不踏实。
她又梦到了极乐天宫。
那是一个将一切欲望都无限放大的地方。
放荡的歌声,淫靡的笑语,甜腥的气味,污秽的夜晚。
那是她从小生长的地方。
他们说,你要懂得温驯。
她们说,你要懂得服从。
他们说,与其痛苦的清醒,不如享受堕落的快乐。
她们说,这里比任何地方都干净,除了欲望什么都没有。
难道就要这样被驯服么,真的成为书里那个人偶?
曲笙寻记得书里的那个人偶,比蓝宝石还要美丽的蓝色大眼睛,蓬松卷曲的漆黑长发,天使的脸蛋而魔鬼的身材,是极乐天宫少宫主的宠物,身上的所有布料凑一块,甚至还拼不出一个完整的裤衩。
她可烦死极乐天宫了,所有人的衣料都很少,节操是没有的,羞耻心是没有的,道德观念是没有的,正常人也是没有的。
她那时候还是原装的,是个正常人,心思太多,想法太多,不可修正,不可改变。
她爱自己胜过爱任何人,不可能成为脑袋和心里面都只有主人的人偶。
所以她被丢弃了,送到了玄机阁那破地方打铁。
她想逃走,却跌到了一个深井里,就是在那个漆黑的深井中,她遇到了少年。
那个少年穿着颜色很浅的梨色衫子,很爱笑,眼神干净,笑容干净,说话的声音听在耳朵里也觉得很干净。
他说,他叫阿离。
“是狐狸的狸吗?”
他摇头,浅浅地笑了起来:“是离开的离。”
阿离带着她飞出了深井,带着她离开了玄机阁。
她真的逃了出来,他陪她一起看花看草,看山看水,去逛集市,去逛灯会,会听她唱一些奇奇怪怪的歌,会听她说奇奇怪怪的话,他们在一个很偏僻的小镇安了家,每天打渔为生。
她学会了织网,一边织网一边哼着“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他双臂拄着桌子,双手捧着脸,说道:“可是阿笙,我不喜欢吃鱼哎。”
她放下网,在他脸上画了猫咪胡须。
她很生气,“每天都是我去捕鱼,你往海边一坐,就盯着海面看,什么也不干,还说不喜欢吃鱼。”
他眨着眼睛,很无辜:“我没闲着啊,我在练功。”
“对着水面发呆也叫练功啊,你练的是猴子捞月吗?”
捕鱼的网扔下去,镜面般平静的水面晃动起来。
光线消失,阴冷袭来。
黑色的,巨大的,矗立在阴暗的密室里。
笼子的缝隙比半个手掌略宽一点,穿着粉衣的少年倚着笼子,粉色衣袖露出一截,垂在笼子外面,薄薄的丝绸衣衫褪到腰间,脊背裸露着,白的晃眼。
纵横交错的鞭痕布满了他的整个脊背,淡青色的,深紫色的,鲜红色的,紫红交加的,新的和旧的,宛如一道道奇特的笔痕,在洁白如雪的画纸上铺开,构成了一幅奇特的画卷。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枝头上的花朵开的美丽。
但曲笙寻更喜欢让他落下来。
……
总之,往事不太愉快。
曲笙寻醒来时心里还是不得劲,总觉得闷得慌,她洗了把脸,去皇都最知名的酒楼醉仙楼里吃饭。
楼下人已经满了,曲笙寻上了二楼,燕窝鸭子被店小二端上来,曲笙寻扯开一个鸭腿,刚啃了两口,又一批武功不错的人来了二楼。
这帮人衣着普通,却都带着武器,他们的武器很特殊,是一种很细很细的剑。
曲笙寻吃完了鸭腿,到了晚上又点了那个头牌,枕在他腹肌上睡了半宿。
天蒙蒙亮时,曲笙寻醒了,临走时那头牌又给了她一个金铃铛,说什么情比金坚,要她常来光顾生意。
江雨眠给的五百两花完了,身上的碎银也花完了。
曲笙寻走出轩雅阁,看着手里的那镀金的铃铛,准备去张老头那还点钱,然后去那早餐铺子买油条和豆浆。
她到了典当行。
门口那儿围着一圈人,一股血腥味被风吹过来,呛的她打了个喷嚏。
有热闹不看是王八蛋,曲笙寻削尖脑袋挤进去,典当行的大门半开着,门口是好大一滩血,曲笙寻又微微往前迈了一步往门里面瞅,门里面门外面都没有尸体。
不就是一滩血,这种热闹有什么好看的。
曲笙寻心里嘀咕,也没了兴致,往前面迈出的脚也收了回来,脚掌落地时,脚后跟突然踩到一个软乎乎的东西。
曲笙寻用鞋尖一扒拉,低头一看,那软乎乎的东西居然是一个被挖出来的眼珠。
那上面沾满了灰,脏兮兮的,清晨的日头一照,能看到一点透亮的琥珀色。
第269章 恨生14
要是正常人, 冷不丁这一下,真能被吓个半死。
但曲笙寻弯腰把那眼珠捡了起来。
经常屠宰的人都知道,肉这种东西,过了一个时辰就变了一个味, 特别是夏天这种炎热的季节。
这眼珠还新鲜热乎着, 地上的血也没完全凝固, 显然这凶案刚发生不久,曲笙寻低头盯着血淋淋脏兮兮的眼珠,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思索着,殊不知周围人看她的目光已经带上了点惊恐,不知觉地往后避开。
周围出现了一小圈真空地带, 曲笙寻在地上找了一圈, 没找到第二颗眼珠,她站在原地发了一小会呆,撕下一块裙角把那包住, 往金月皇宫的方向走去。
江雨眠正在喝冰镇小甜水。
说来非常奇怪, 她和曲笙寻在外面乱跑的时候, 一个从灰堆里刨出来的烤土豆两人都当宝贝似的抢着吃,一到了金月皇宫, 珍馐美味数不胜数,江雨眠却什么也吃不下。
一到夏天她就吃不下东西, 整个人迅速消瘦下去,只能喝点高糖的小甜水续命。
瓷碗里放着冰块,酸甜可口的小甜水在碗里一荡一荡的, 应意浓和蓑衣客坐在一旁喝曲笙寻酿造的葡萄酒。
曲笙寻酿造的葡萄酒非常好喝,酒香非常醇厚,但这种自家发酵的三无产品, 里面的成分不好说,反正曲笙寻的葡萄酒可以毒晕一头牛,也就这两位仗着自己是天人,艺高人胆大,一杯接一杯的喝。
江雨眠刚喝下一碗冰镇甜水,曲笙寻回来了,把那个用布包着的眼珠放在桌上,催促道:“老江,你看看!”
那一块海蓝色的布显然是从她裙摆上扯下来的,一层暗红渗透布料,血腥味直往外飘。
江雨眠身体后仰,指着那东西说道:“这是什么?”
曲笙寻见她充满抗拒,咧咧嘴,伸手打开小布包,露出里面沾满了泥土沙尘的脏兮兮的眼珠子。
应意浓嗖的一下站起来,用袖子把那眼珠遮住,“诶呀,小太岁这些天胃口不好,怎么能见这种东西!”
曲笙寻神色茫然。